1、抓现行
有句俗话叫“捉贼捉赃,捉奸捉双”,禁毒也一样。无论是抓吸毒人员还是抓贩毒人员,无论是明星吸毒还是普通人吸毒,必须抓现行,当场起获。
因为多年来社会舆论与法制宣传对毒品的批判,已经因此吸、贩毒行为,受到极强烈的道德谴责和社会排斥,吸毒者和他的家人,在社会上都会陷入受另类对待的处境。名人明星一旦因吸毒被抓,基本相当于身败名裂,以前苦心经营起来的社会地位不保,精心包装的形象路线全毁。
所以,如果缉毒警察没有足够证据就抓人,属于性质相当严重的诬陷行为。反过来说,吸毒人员如果没有让警察掌握足够的证据,第一,他铁嘴钢牙就是不承认;第二,他还会倒打一耙,指责警方是对他的诬陷,损害他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形象。傅艺伟吸毒被抓,她就是在警察堵门时把冰壶从窗户扔下去,警察进来问时,最初死活不承认。
比如说,疑似涉毒艺人在微信里说一句“六哥那里今天刚到货了,极纯,晚上一起嗨去”。光凭这么一句话,警方没法抓人。如果警察问这个艺人,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?他就一口咬定我这是说玩笑话呢,警察也没辙,拿他没办法。
抓吸毒必须人赃俱获,当场拿下。毒品、吸食工具都有,并立即做尿检测试,取得充分证据。
2、找线头
找线头,要两头找——一头就是供货渠道,毒源;另一头,自然就是消费者,即吸毒人员。
吸毒人员为了安全起见,通常而言不会太频繁的更换自己的上线“供货商”,而且有相当多的吸毒人员,本身还参与贩毒,就是他自己不仅吸,还发展下线,有点搞传销的意思。
这些吸毒的艺人,原先不吸毒,基本都是被自己身边的有毒瘾的“朋友”、“同事”带进这个坑里的。
另外,吸毒人员有个特点,经常是聚众吸毒,都是群嗨群飞,单嗨单飞的很少。
张元08年被抓,现场还有姚昆华(音乐人)、谢征宇(摄影师)和武拉拉(作曲);
满文军是在工体南门的CocoBanana,和他一起被抓住的人用四辆警车才押走;
李代沫被判刑,罪行就是“容留他人吸毒”;
房祖名是和柯震东一起被抓的。
可见,吸毒是典型的“独乐乐不如众乐乐”,警察一抓就是复数。
那么好了,甭管在外面人模狗样的多么风光,进去了您就是瘾君子,照样老老实实交待问题,已经吸毒多久了,毒品是谁提供的,都得老实交待。
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,你还知道有谁吸毒,但是这次没和你一起戏,没被抓。
3、钓鱼——放长线钓大鱼
上面这段,最后一句的加粗黑体字,就是钓鱼的核心。
假设有ABC三名艺人聚众吸毒,被警方现场抓获。在审问中,A和B都供认,说D也吸毒,以前和他们一起嗨过。但这次D因为在拍戏、出差、出国等原因,没和他们一起嗨。
警方还从A和B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中,找到了与D有关的聊天内容。
但是,单凭AB的供词与微信聊天记录,不足以作为证据,D就一口咬定,说我这是开玩笑呢,警察就拿他没辙。
所以,警察采取的办法是不惊动D,让D感觉自己没被“点”了(指被AB招供)。作为吸毒人员,D出于对毒品的心理和生理依赖性,他的耐心是有限的,只是在最初阶段风声紧时略收敛一些,等风头过了,他自己觉得“安全”时,再去找毒源过瘾。
但这个时候,警察其实早就对D展开监控,并且让D得逞两、三次,为的是让他觉得更安全,已经没事了。在这个过程中,警方通过监控,早就摸索出D吸毒的规律,经常会再什么时候吸,主要在哪里吸毒,从那条线上购买毒品等等。然后等D第四次放心大胆的过瘾时,当场拿下。
以上,就是警察抓捕涉毒艺人的主要方式和程序。可能从头到尾就和“群众”、“朝阳群众”无关。所以,某些时候新闻报道中的“经群众举报”,其实就是一个给打出来的公关幌子……
"朝阳群众很神秘,因为警方会保护举报人的隐私,因此就不要刨根问底了;朝阳群众很可爱,因为他们嫉恶如仇,耳聪目明;警方工作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和配合,不论是案件线索收集还是交通、消防、治安隐患排查,大家都可以来做朝阳群众。"——摘自北京警方官方微博"平安北京"对朝阳群众的评价。
来源:兴警之家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